本网讯 1月10日,我校召开干部任职会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副处长石翠丽宣读自治区党委关于公茂果同志的任职决定并讲话。学校党委书记李树林主持会议,全体校领导及部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自治区党委决定:聘任公茂果同志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委员,提名聘任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副校长。
石翠丽指出,这次干部调整是自治区党委从全区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内蒙古师范大学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充分酝酿、充分考虑,慎重研究后决定的。希望公茂果同志到新岗位任职后,抓紧熟悉情况,尽快进入角色,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履行好工作职责。也希望在座同志能全力支持公茂果同志的工作,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共同做好内蒙古师范大学的各项工作。
李树林代表学校党委表态,表示坚决拥护自治区党委的决定。他强调,此次干部调整是自治区党委对我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深化改革的进一步积极探索,对提高我校领导班子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全校上下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加强高校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推进改革发展前进步伐,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更强有力的教育支持、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公茂果作表态发言,表示将立足内蒙古师范大学实际,结合已有工作经验和方法,与全校干部师生精诚团结,齐心协力,切实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学校及自治区科技和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图文:燕书羽 刘燕荣
编辑:刘燕荣 初审:刘燕荣 复审:边建平 终审: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