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际交流 | 包头师范学院与我校就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交流

发布时间:2024-03-23 浏览人数:

本网讯     3月22日下午,包头师范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刘醒君一行7人来校调研交流。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驻内蒙古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赵晓东主持调研座谈。

赵晓东表示,内蒙古师范大学与包头师范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始终保持良好交流关系,积极分享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当前,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校党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精准处置问题线索,严肃开展执纪执法工作。作为自治区首批3所派驻机构改革试点高校之一,改革后的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更为明确,履职程序更为规范,并积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增强监督实效。希望两校纪检监察机构不断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刘醒君感谢内蒙古师范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介绍和经验分享。她表示,近年来,包头师范学院纪检监察机构扛实政治监督,规范案件查办,做实监督检查,开展廉政文化教育,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此次交流活动为包头师范学院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希望两校以本次调研交流为契机,建立纪检监察工作交流互动机制,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推动两校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座谈会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基层纪委作用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与巡查审计监督贯通协同体系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研讨交流。

图文:韩占文、驻内蒙古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纪委)

编辑:燕书羽 初审:刘燕荣 复审:边建平 终审: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