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文学院党委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发布时间:2024-04-26 浏览人数:1

本网讯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通知,我校文学院党委成功入选第四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是自治区唯一获批建设第四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的单位。近年来,文学院党委全面落实学校党建工作部署和要求,着力加强院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设,秉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原则,精心抓好学院发展统筹设计,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党的建设与学院事业深度融合,引领保障学院事业发展坚强有力、扎实有为。

文学院党委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通过建机制、强队伍、打基础,推动工作实现新突破。2021年,学院党委所属教工第一党支部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近年来,获批自治区级以上教学类表彰奖励6人次,入选自治区级以上人才项目6人次,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人才与师资队伍建设效果显著。2021年,汉语言文学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年获批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汉语言文学专业全部专业课程均获准校级一流课程建设;学院教师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实现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零的突破。获批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科研平台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协同创新能力有效提升。

此次入选第四批全国党建标杆院系创建单位,是对我校文学院党建工作的高度认可。学院党委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锚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内蒙古师范教育新高地,以“一融双高”新成效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服务办好“两件大事”、推进“六个工程”贡献更大智慧和力量。

文字:党委组织部 

编辑:燕书羽 初审:刘燕荣 复审:边建平 终审:王志强